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历程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我国政策性银行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对民国时期的银行进行了全面整顿,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合并了国内绝大部分银行,集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于一身,成为大陆地区的银行。当时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人民银行负责。

1978年改革开放后,国家采取了多项举措,使国内银行业呈现多元化发展措施,包括:

(1) 恢复了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2) 新办了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3) 向深圳、广东、福建、上海四地政府发放了银行牌照,由当地政府主持创办深圳发展银行(1987)、广东发展银行(1988)、兴业银行(198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1992);

(4) 向招商局集团、中信集团、光大集团、首钢集团四家国有企业发放了银行牌照,开办了招商银行(1987)、中信实业银行(1987)、中国光大银行(1992)、华夏银行(1992);打破了银行由政府创办的垄断局面。

1978-1994年间,国家的政策性业务主要由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承担。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及其他文件,提出深化金融改革,将工农中建四大行建设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为此,从四大行中剥离出政策性业务,组建了专门承担政策性业务的专业银行,即政策性银行。该文件成为政策性银行筹建的主要法律文件,从此,工农中建四大行由专业银行转型为国有商业银行,不再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

1994年3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500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国内开发型政策性金融业务。

1994年7月1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33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大型机电设备进出口融资业务。

1994年11月8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主要承担农业政策性扶植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均直属国务院领导。

2007年,中央汇金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于12月31日在北京签署协议,向国家开发银行注资200亿美元。

2008年2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实施总体方案。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日在京挂牌成立,成为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银监会在统计口径中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列入政策性银行,将国家开发银行与政策性银行并列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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