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的记账本位币不只有人民币。根据《会计法》规定,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进行核算,但这些企业对外提供财务报表时,应当折算成人民币。
记账本位币是指日常登记账簿时用来表示计量的货币。一般情况下,企业采用的记账本位币是企业所在国使用的货币。记账本位币是相对于外币而言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所有货币都是外币。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企业日益增多,对外贸易与合作发展迅速。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在一些单位的日常核算中明显增多,有的占据了支付的主导地位。如果要求这些单位将每一笔外币会计业务都转换成人民币,不仅会影响其经济业务往来,还会增加会计工作量。
因此,《会计法》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它体现了适应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