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转股可分为哪几类

强制股份转换的类型:

1.到期时无条件强制股份转换

转股期内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债券到期日自动转换为发行人的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无权要求发行人以现金方式清偿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应计利息。

根据中国的政策,带有无条件强制转股条款的可转债在到期转股时应进行调整,实际转股价格应为可转债到期前30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盘价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格中的较低者,但重新计算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这样,两者较低价格的无条件转股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在公司业绩增速较低、股价长期低于转股价格时,以较低转股价格转股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2.转股期内有条件强制转股。

转股期有条件强制转股是指在转股期内发行人股票价格高于转股价格一定时间后,发行人有权选择未转股债券以预定的转股价格全部或部分强制转换为公司股份。

三。有条件强制转股和转股期间到期强制转股。

有条件的转股期强制转股和到期强制转股是指发行人在转股期内按照约定条件将投资者可转换债券强制转换为发行人普通股,未转换的债券在到期日转换为公司股份。带有强制转股条款的可转债具有很强的类股性质,但其债券特征相对较少,尤其是到期无条件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丧失了到期还本付息的基本权利。赎回、回售和强制转股可以用于同一个可转债,但赎回和强制转股不能同时使用,因为这两个条款的使用体现了发行人不同的选择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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