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场外交易的特点如下:1。场外交易没有集中的交易场所。
场外市场由众多企业、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普通投资者组成,基本属于一个没有固定交易场所的隐形市场。
2.场外交易是公开交易。
场外市场是一个开放的市场,无论是通过面对面的谈判还是电话沟通,投资者总是可以以某一价格买入或卖出其证券。参与场外交易的主体不完全是证券公司。投资者不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卖证券,自行寻找交易对手,还可以与证券公司直接交易,完全不受证券交易大厅的地域或位置限制。
3.有各种各样的场外证券。
柜台交易的证券类型通常为未上市证券,不需要满足集中市场管理人发布的严格上市条件,因此规模巨大。与上市证券相比,场外证券的种类更加丰富多样。值得注意的是,未上市证券并非劣后证券,有些证券不在联交所交易,只是因为发行人没有申请上市。
4.场外交易主要通过协商定价达成。
场外交易以“一对一”的方式决定证券的价格,交易价格取决于双方的共识。在某些情况下,证券交易的价格是由交易双方通过反复协商确定的;在某些情况下,证券的价格虽然由一方报价,但仍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交易对手的接受程度进行调整,仍有协商定价的机会。
5.场外交易采用特殊的交易管理结构。
在国外,场外交易是证券交易的重要方式,场外市场也是巨大的。为了保证场外交易的健康发展,证券监管机构仍然以独特的方式实施间接监管。一方面,通过划定场外交易的具体范围,可以避免“场外交易其实就是场内交易”的现象;另一方面,支持各类自律组织对场外交易进行监管,鼓励证券公司和各类证券业协会对场外交易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