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时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上市公司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用税后利润分配股息和红利。
具体扣除项目和金额比例取决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通过的分红决议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市公司税后利润中,分配顺序为:(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三)提取公益金。(4)提取公积金。(5)支付优先股股息。(6)支付普通股股利。
公司按规定比例缴纳所得税后,按注册资本(即股本总额)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但法定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不得提取。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一般为5-10%,任何公益金和分红都要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2.股息必须根据上市公司制定的股息政策支付。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将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与股东对短期投资收益的追求有机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股利政策,作为分配股利、红利的依据。3.股息和红利必须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支付。
具体而言,持有同种股份的股东,其所支付的股息的数额、形式和时间不应有差异,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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