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赎回优先股有两种: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就是这种股票发行时,规定股份公司有权选择是否赎回。一旦发行股票的公司决定按照规定的条件赎回股票,股东别无选择,只能退回股票。而股东没有主动权。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有权选择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股东在规定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股份的,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照赎回条款回购。
现实中,大部分可赎回的股票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动权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轻股息负担。因此,当发行的优先股可以被股息较低的股票取代时,往往会被赎回。赎回价格是预先设定的,通常高于股票的市值。其目的是补偿股东因赎回股票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股票持有人的利益,规范股份公司的赎回行为。
可赎回优先股是权益还是负债?
这是公平。所谓可赎回股份,又称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发行后一定时期内,发行公司可以以特定赎回价格收回的优先股。发行后按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称为不可赎回优先股。所以不能把它看成负债,而是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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