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变更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股东权利变动的主要表现如下:

1、股权的变更应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

股权的变更无疑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问题。相关法律事实的发生,无疑会导致股权的变动。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会导致股权主体发生变化的,由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公司的分立、合并会导致股权标的发生变化;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变更为有限公司,必然会导致股权内容的裂变。

2.股权变动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转让有一套严格的程序。我国修订颁布并于2006年1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专门将股份转让作为一章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或者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虽然相对简单,但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否则不改变其效力。

3.股权变更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当为一般转让。

股权转让后,原股权持有人(转让方)对公司享有和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受让方股东继承,不能单独保留某项权力或转让某项权力。它不同于这里的物权转让和债权转让。转让产权或者债权时,转让双方可以约定只转让该产权或者债权的一项或者部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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