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中可转换债券的要素如下:
1.有效期和转换期
就可转债而言,其有效期限与普通债券相同,是指债券自发行之日起至还本付息之日止的期限。转股期是指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的起始日至终止日的期间。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规定了具体的转股期,在此期间允许可转债持有人按照转股比例或转股价格转换为发行人股份。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为六年,自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只能转换为公司股票。
2.股票利率或股息收益率
票面利率(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息率)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作为债券的票面利率(或优先股的股息率),一般低于发行人根据当前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的同等条件。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半年或一年支付一次利息,未转换债券的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应在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
3.转换比率或转换价格
转股比例是指一定面额的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为普通股的股份数量。用公式表示:转股比例=可转债面值/转股价格。
转换价格是指将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所支付的价格。用公式表示:转股价格=可转债面值/转股比例。
4.赎回条款和转售条款
赎回是指发行人在发行一段时间后,可以提前赎回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股票在一定时期内持续低于转股价格的情况下,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债券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出售给发行人的行为。
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是可转债发行时赎回和回售的具体市场条件。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
转股价格修正是指发行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后,由于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分立、合并、细分等原因导致发行人股份变动,导致公司股份票面价格下降,对转股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整。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