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市场新三板交易规则如下:
1.新三板的交易规则不包括股票名称后的任何数字。股票代码以43开头,如:430003京华时报;
2.委托股数以“股”为单位,每条新三板交易规则的委托股数不得少于30,000股。但当账户内某一份额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以一次性卖出。
3.报价系统只将交易确认委托与协议号、股份代码、买卖价格、股数进行匹配,但买卖方向相反,交易对手所在报价券商的席位号相互对应。如果买卖双方的某一笔交易确认委托不符合上述要求,报价系统将不予匹配。因此,投资者一定要认真填写交易确认委托书;
4.股份报价转让的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产生。投资者可以通过报价系统直接与交易对手联系,也可以委托报价券商与交易对手联系,约定买卖股票的数量和价格。投资者可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栏目或报价券商营业部获取主办报价券商发布的股票报价转让行情、上市公司信息及相关信息。
5.新三板的交易规则要求不设涨跌幅限制。
新三板挂牌条件和要求:
1.主体资格挂牌要求:新三板挂牌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工作寿命要求:持续时间必须为两年;
3.新三板挂牌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持续的经营能力;
4.资产要求:不限;
5.主业要求:主业必须突出;
6.成长性和创新能力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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