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股票增加的规则:
1.固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或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
2.定增股本: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数量不得高于总股本的30%,即假设公司总股本为50亿,最多只能发行15亿;
3.定增对象:可以是战略合作伙伴定向发行、向基金机构发行、向子公司、关联公司、业务合作伙伴发行等。,但发行人数量不得超过35家;
4.固定发行锁定期:股份6个月内不得转让(大股东认购的为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