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更时,其他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同意的除外。
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股东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可以继承的。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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