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鼓楼是违建?县文旅局长回应

凤阳鼓楼是违建?县文旅局长回应

针对凤阳鼓楼楼顶瓦片滑落引发的“违建假古董”质疑,凤阳县文旅局局长卢德永回应称,鼓楼复建经省级文物部门批准,并非违建。
5月19日18时30分左右,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鼓楼楼顶瓦片发生大面积滑落,引发公众对建筑安全及合法性的质疑。次日,有消息称坍塌部分为“违规复建的假古董”。凤阳县委宣传部确认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凤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卢德永明确否认“违建”指控。他表示,1995年12月,凤阳县政府向安徽省文物局提交复建申请,并于1996年获得批复批准。因鼓楼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核定),复建程序仅需省级部门审批,无需上报国家文物局。对于事故原因,卢德永称仍在调查中,调查组将发布详细通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需经省级政府批准。第三十二条则规定,修缮省级文保单位应报相应级别文物行政部门批准。部分质疑者指出,复建鼓楼是否属于“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仍需进一步释疑。
官方通报显示,鼓楼自2017年起陆续出现瓦片脱落、檐板损毁问题。2023年2月,因安全隐患加剧,当地启动维修工程,5月通过招标确定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9月进场施工,2024年3月完成竣工验收。
目前,凤阳县文旅局已成立专项调查组,将对工程审批流程、施工质量及监管责任进行全面核查。事故现场已实施封闭管理,文物专家正评估受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