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一种有优先权的股票,由股份公司发行,在分配股息和剩余财产时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通常事先约定,优先股的股息率由普通股以其可分配的股息来保证(比如普通股的利润分配降至零后,优先股将达不到股息率),优先股实际上是一种类似于股份有限公司举债的形式。
因为优先股的分红率是预先设定的(实际上是上限),优先股的分红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减,一般也不可能参与公司剩余利润的分红,除自身价格外不享有所有者权益。如果资不抵债,优先股将遭受损失。所以对于公司来说,因为分红是相对固定的,所以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整体而言,优先股股东对公司资产和利润分配有优先权,风险相对较小。但优先股股东对公司事务没有表决权,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也无权参与公司的经营。同时,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由公司通过优先股赎回条款赎回。
有三种方法可以收回优先股:
溢价模式:虽然公司以预先规定的价格赎回优先股,但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此发行公司往往会在优先股的面值上加一个“溢价”。
公司发行优先股时,获得的部分资金将用于设立“偿债基金”,专门用于定期赎回部分已发行的优先股。
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以按规定转换为普通股。虽然可转换优先股本身构成了优先股的一种,但在国外投资界,它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可行的优先股回收方式,但这种回收的主动权在于投资者而非公司。对于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市场价格上涨时这样做是非常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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