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是公司出售新股票的过程。新股一旦发行,通过中介或直接进入受要约人手中,受要约人认购并持有股票,从而成为股东。这个流程一般没有固定的集中场所,或者是公司自己发。更普遍的是由投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券商承销。
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1.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2.已成立的公司已增加资本并发行新股。两者在发布步骤和方法上是不同的。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需要一系列程序。即公司章程由发起人起草,经律师、会计师审核,在报纸上刊登,经审查合格后,报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登记证书,才允许向社会发行。
股票发行条件:
(一)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健全、运行良好;
(2)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有一股,同股同权;
(三)拟公开发行的部分不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额不超过拟公开发行股本总额的10%;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酌情按规定降低向社会公开发行部分的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0%;
(四)持续盈利,财务状况良好;
(五)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六)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